枣阳:打造“法律服务超市”,做活群众举报宣传

18.07.2014  13:04
  本网讯(通讯员 沈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枣阳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实际,找准契合点,积极打造“法律服务超市”,广泛开展群众举报宣传工作。

  一是高标准建“场地”。枣阳市院加大投入,收回原租出的100余平方米的门面房,高标准配置建设举报信访综合接待受理中心,购买添置设施,重新规划装修,设置法律知识宣传区,提供法律咨询,展示检察动态;设置信访举报接待区,接待上门举报,规范检务信访;设置谈话谈心调解区,开展法制教育,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一站式”服务,使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均可“进一道门”就能解决所需、所急。并开通网上检务,依托微博、微信、QQ等即时沟通软件,在网上展开“一对一”的交流互动,让群众充分享受法律服务的便捷。增设智能终端,方便群众通过网络、移动电话、固定电话随时随地查询举报线索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让群众掌握线索办理的进度,接受群众全程监督。

  二是优质化配“货源”。按照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群体的需求配置“法律服务货源”,并根据形势及时调整。配置“基础性货源”,把职务犯罪侦查、刑事诉讼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业务工作的范围、要求、标准编制成册,批量印刷,加大检察职能宣传。配置“普适性货源”,把常见犯罪类型、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编成小故事,进行以案释法,让群众喜闻乐见,广增受众。配置“专门性货源”,结合当下工作重点和社会焦点,收集专门法律法规和专题知识讲座,解疑答惑,引导群众关注检察工作,进而支持检察工作,如今年来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活动,该院全面收集专项检察所涉及的法规条例和在检察环节开展工作的程序、规定以及群众如何参与的方式方法,参与询问的电话、邮箱,通过设置宣传栏、市区广告屏和电台、电视台滚动播放等形式对社会公布,激发群众举报热情,仅一个月就收到专项举报4件,有力地促进了活动开展。

  三是开放式供“需求”。广伸触角,组织服务队每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到村镇集市“摆摊送法”,和商贩村民面对面交流。如7月初,该院组织民行检察、控告申诉等7个部门干警在市中心和4个乡镇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受理举报线索10余件。巡回宣传,配备一辆法律宣传车走街串巷,流动式提供服务,现场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同时,主动上门服务,接受“私人定制”,对机关、学校、企业等“大客户”预定法律服务,组织人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举报宣传讲座和警示教育活动。

  四是专业性求“质保”。对开展举报宣传工作中收集的线索,注重完善运转和管理流程,以专业化水平保证工作质量。做到审慎评估,改变过去“个人审查线索,重大、要案线索逐级审批”的处理模式,实行集体评估制度,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干警各抒己见,集中进行线索剖析研判。保证及时分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并具备可查行的线索, 7个工作日内做到准确分流快速处理,并填写《线索分流处理单》,确保线索流转信息清晰,人员交接清楚明白。坚持回访答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线索分流后,及时通过面对面或电话回复举报人,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做到7日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将转办原因和转办结果回复当事人。1-5月,该院共办理举报线索23件,答复举报12件,切实保证举报人的知情权,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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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