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函〔2014〕19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新农村建设”——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的通知

30.05.2014  03:3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经管、能源)局(委、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我厅“六五”普法规划,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新农村建设”——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的通知》(鄂普法办〔2014〕4号)要求,2014年,我厅将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新农村建设”——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农业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二)创新载体送法进村。要利用传统有效的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橱窗、图片展等形式积极探索“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普法依法治理新的形式,做到宣传到户、服务到家、教育到人。
  
  (三)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围绕“两个确保”: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民合法权益,打好“两大战役”:农资打假保春耕战役,农资打假保秋播战役。狠抓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和农机具等专项整改活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活动安排
  
  (一)举办农业法制机构及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农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送法律、送政策和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农村广播、宣传栏、农民夜校等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三)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示范点,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实效性。
  
  (四)组织农业机关干部普法考试,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促进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达到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目的。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认真制定方案,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偏远乡村、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三)注重效果,及时总结。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厅政策法规处。
  
  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