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官跨省追欠款 安徽某银行拖延致巨款“飞走”

25.10.2014  00:17

   明明被告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36万元,但在法官到银行查询后十几分钟内却不翼而飞。“胳膊往里拐”的地方保护主义做法实际上令安徽这家商业银行已经触犯法律,后该商业银行慑于法律的威严,立马纠正“立功”,让被告某公司转进存款200万元,不仅追回网银转走的35万元,而且账面不足的145万也足够全额冻结。

   位于浙江安吉的某水泥公司一直为被告某公司承建的大型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累计欠170多万元货款,一直催讨不到。

   安吉法院天子湖法庭立案受理这起货款纠纷案后,该庭法官驱车前往被告总部所在的安徽省某市,查找公司银行存款并依法采取冻结的财产保全措施。他们第一时间赶到该市工商局,从被告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查找到公司的开户银行账号等财产线索。

   当天11时许,该庭法官马不停蹄地赶到该市某商业银行支行,向银行工作人员递上“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工作人员打开某公司存款账户显示当前存款余额36万元。

   法官们随即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要求冻结被告某公司存款181万元。因在前一天,法官已在安吉一家银行冻结该公司存款4万元,故在填写协助冻结通知书时,要求冻结的金额比“民事裁定书”中冻结金额减少4万元。

   问题就来了,银行经办人员接过一看,以两份法律文书中金额不一致,坚持不能协助冻结。任凭该庭法官耐心解释,仍一直拖延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