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试点法官员额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09.12.2015  14:06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王晨专访现场

(见习记者 李思 通讯员 王田甜 实习生 李琛琛 袁攀)8月13日上午9时,武汉市试点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荆楚网记者专访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王晨,他表示,此次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标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牢牢抓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确立司法责任制。

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切中传统司法体制弊端的要害,是一场期待已久、梦寐以求的伟大改革。”王晨认为,传统司法体制弊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另一个是“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

王晨指出,过去的情况是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导致最后具体案子无人负责、无人担责。此次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标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立司法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任何人的意见对于承办案件法官来讲,只能作为参考,最终下裁判的是承办案件法官。

王晨还指出,过去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没有区别开来,一个案件从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等整个过程全部由法官一个人完成。改革之后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法官主要从事事实认定、下裁判等复杂劳动,相对简单劳动由法官助理完成。

王晨介绍,此次武汉中院的179名入额法官中,其中院领导、庭长以及副庭长有60人,从前这些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业务骨干只把关不办案,现在这60人一律下合议庭一线,把关关口前移,对提高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起着巨大的作用。王晨还表示,法官员额制改革有利于优秀法官脱颖而出。

能成为第一批入额法官,我感到非常光荣,并且充满希望。当我举起右手时,更多的感受是责任,我们今天宣誓,就是承诺。承诺要兑现,我相信每一名入额法官都能兑现我们的承诺。” 此次入额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庭长、法官何震表示,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让法官真正走向裁判者、主导者的角色,作为法官要严以用权,在裁判中要严格依照程序,认真慎重的对待每一个案件。

此次未入额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王楠则表示,尽管未能成为第一批入额法官,但仍然很激动,员额制确定后意味着并不是所有在法院工作的人都能成为法官,对年轻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和挑战。

今天每一位宣誓的法官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与方向,我一直把成为一名法官作为我的职业理想,我也希望在这个平台上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王楠说,法官员额制意味着优中选优,法官群体的精英化,他将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有信心在将来成为一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