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

13.12.2017  16:06

近日,湖北省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法医病理(尸表、解剖)和法医临床(医疗损害)等类别司法鉴定第三方评价工作。

本次评估与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全省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来自全省的85名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和579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参加集中学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和省内知名鉴定专家授课。集中授课结束后省司法鉴定协会组织了全省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

法医病理执业能力评估分为两项:第一项涉及法医病理尸表检验的鉴定;第二项涉及法医尸体解剖及组织切片检查的鉴定。所有法医病理鉴定人必须参加第一项评估,第二项为自愿参加。法医临床执业能力评估为评估医疗纠纷(医疗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为医疗损害鉴定中的基本原则、方法及鉴定思路。

此次培训组织严密,监考严格,考场安装屏蔽仪,考场秩序良好。评估结果通报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核准执业类别的重要依据。对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