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19条重要河流实行“河长制”管理

10.12.2015  14:54

(程勇)12月9日,笔者获悉,丹江口市从2015年起在19条重要河流推行“河长制”,旨在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切实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河长制”管理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稳定达标”的要求,在城区沙沟河、镇区官山河、泗河、吕家河、安乐河、浪河(含肖河)等19条河流实行“河长制”管理,建立健全15个职能部门督促指导、20个镇办区负责日常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该市根据河道生态环境建设和水质保护的目的要求,河道河长由市行政领导担任,河段长由所在地镇办区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河长、河段长是河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实现“三无一达标”即“无垃圾暴露,无污水直排,无乱采乱挖,水质达标”的目标,逐步建成“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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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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