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圆满完成

27.10.2014  11:05

(朱正军  廖华峰)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省水利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全省17个市、州人民政府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此次考核,围绕《责任书》明确的有关内容,采取各地自评与省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落实责任制、许可管理、可采区现场监管、日常监督、能力建设等9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各地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等逐一进行了考核,并就检查情况向各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 

通过考评,考核组一致认为,《责任书》签订以来,有关地方能够认真执行相关法规规章,积极推进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严密组织可采区现场监管和禁采管理,采砂管理责任体系逐步健全,涉砂船舶整治取得实效,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能力建设逐步提升,不断加强工作创新,为推进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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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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