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通过廉洁性评估

17.11.2016  04:03

(省水政监察总队)  11月14日,省水利厅在武汉组织召开《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廉洁性评估会议。厅副巡视员郑光雄参加评估。 

会议认为,《条例》从制度上最大限度降低了廉政风险点,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具有廉洁性;强化了法制保障、理顺了管理体制,具有必要性;内容权责一致,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具有可行性;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权利与义务设置合理,不存在部门利益法制化,且不会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 

厅政法处、省防办、湖泊局、党办、河道局、砂管局等处室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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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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