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协同守护河湖生态丨武汉:建立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

06.04.2022  14:52
      本网讯(通讯员 周晶晶)2022年3月28日,武汉市检察院和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并就河湖生态资源保护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此前双方签订的协作机制正式启动运行,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长江大保护和河湖生态保护上的协作更加紧密。      根据会签的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和河湖长制办公室将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开展密切合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重要案件合作、河湖生态损害赔偿衔接、联合普法宣传等六项具体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日常工作中,双方将以联席会议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河湖管理保护“两法衔接”方面的问题,通过联络员加强检察监督信息与行政执法信息的交流共享。双方及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还将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河湖保护法治宣传。

  办案协作方面,河湖长制办公室发现河湖生态环境资源破坏方面的线索,应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并移送。对于全市辖区内河湖保护工作中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或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重大问题,可由市检察院或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双方在工作中发现属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内的案件,可商请对方后,向相关成员单位移送,并支持相关成员单位依法调查,启动索赔程序。

   

  据武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介绍,近年来,武汉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充分运用磋商、听证会、诉前建议等程序和形式,与行政机关达成双赢多赢共赢。2021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59件,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如非法采、非法捕捞、岸线保护、湿地保护)等难点热点重点问题,立办相关案件61件。2021年至今,全市已有9个基层检察院与辖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签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该项机制发现有关涉水违法线索20余件,形成了良性互动。

  谈及下步工作,陈卫宁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以长江、湖泊、湿地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通过合作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彰显大力整治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责任和担当,推动协作机制做深做实,取得实实在在看得见的成效。

   

  武汉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利也表示,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将进一步推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助力发挥公益诉讼在河湖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要加强跨域跨区河湖联防联控,努力推进武汉城市圈河湖保护工作同城化和一体化。

  据了解,2021年6月,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就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通过诉前磋商督促拆除湖泊周边存在八年的历史违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2021年8月,武汉市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亮剑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推进完善执法巡查机制和重点江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将施某虎等人保护区内非法采砂案办成2021年公安部通报的“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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