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环保局淡化节日气氛 进入工作状态

16.02.2016  11:07

老河口市环保局淡化节日气氛 进入工作状态

传达贯彻全市转作风抓落实推进“ 133 工程”会议精神

全市转作风抓落实推进“133工程”动员大会后,市环保局于2月14日下午迅速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并结合实际对2016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市转作风抓落实推进“133工程”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污染防治,推进污染减排。 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重点,大力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重点突出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层层分解减排任务,落实年度减排目标;二是落实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考核责任制;三是严格准入,从源头控制增量;四是突出重点,强化结构减排;五是严格监管,提高减排绩效;六是强化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切实发挥污染治理效益。

二、加大园区整治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及五个配套办法,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继续深入开展环保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保护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全市环境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实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认真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能,建立环境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使全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大汉江水环境保护整治力度,确保汉江老河口段水质保持稳定。 一是采取政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强化汉江水环境保护的整体联动机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城市污水厂正常运转。特别是加强对未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及沿江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三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大力推广清洁种植、清洁养殖。四是推进丹河谷水环境治理区域联动、联防、联控,协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从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充分发挥环评“闸门”调控作用,对在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上,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项目进入。对服务全市民生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主动介入、强化服务、现场督办、特事快办,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五、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控制面源污染。 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生态乡镇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村容村貌,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切实降低农村面源污染,推广生态农业生产和环保农业生产新技术,引导农民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习俗,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营造健康、舒适、优美、洁净的新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六、深化改革,强力推进第三方治理。 研究第三方治理与PPP项目相结合,推进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加快第三方专业治污托管步伐,做好化工项目污染治理,力争使第三方治理走在全省的前列。

七、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达标率达到 100% 一是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污染防治纳入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显著地点和位置建立水源地保护标识,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同时,明确相关部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职责,完善取水点上下游约3公里防护隔离栏。三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坚持对饮用水源地每月开展1次水质监测,并及时进行通报。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保障对策,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及时按照预案进行处置。

八、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简化审批时间,环保审批项目的实际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进行压缩,报告书由60天压缩到30天,报告表由30天压缩到15天,登记表由15天压缩到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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