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

19.04.2016  17:30

沙洋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

罐车司机揽私活,偷运盐酸倒沟渠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富春、通讯员李翔、王小清)昨日,沙洋县公安局宣布,经过近2个月攻坚,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2名荆州籍犯罪嫌疑人,查明他们为谋私利偷运工业盐酸倾倒在沙洋县毛李镇毛李村一水渠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去年12月13日清晨,沙洋县毛李镇村民朱先生发现,瞄集至毛李公路东侧沟渠中的水体突然冒不明气泡、散发刺鼻气味,原本清澈的水体骤然发黑,并有一些鱼虾死亡。他随即向毛李水陆派出所报警。

   民警现场走访群众了解到,该水渠一直清澈见底,是附近不少村民洗衣做饭的生活水源。

   沙洋县政府高度重视,当晚便组织公安、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现场勘查,商议处置对策:向污染水体投入生石灰中和,将该水体抽取灌装,送到化工厂继续无害化处理。近一个月工作,污染水渠被成功处理,但处置费用达近13万元。

   同时,沙洋县环保局抽样调查发现,污染水体PH值为0.54,呈强酸性,具有腐蚀性,显示污染源属危险废物。疑似有人利用渗坑排放危险废物,涉嫌刑事犯罪。

   民警调看公路沿线卡口视频,发现事发当日凌晨1时许,有一辆牌照为鄂D07XXX的白色罐车途经案发现场,系荆州市一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工有限公司所有。民警查出,2015年12月12日,胡某某曾私自驾驶该罐车外出,且车上的GPS定位系统被人为关闭,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6年3月2日,民警对胡某某进行传唤,胡如实交代了作案事实:他经常为沙洋县某化工有限公司拖运液碱原料,得知该公司希望有正规的销售渠道处理回收盐酸。2015年10月1日,他谎称联系到了销售渠道,当日下午带押运员吕某某开着危化品运输车完成本公司任务后,私自赴沙洋拖运回收盐酸20吨,当晚偷运到荆州市沙市区一处旷野倾倒。事后,他领取化工公司2400元运费补贴,并分给吕某某900元。

   2015年12月12日,胡某某再次私自开车到沙洋,以同样理由拖运一车盐酸19.24吨,于次日凌晨2时许倾倒在毛李镇一处未进行防渗处理的沟渠里,事后再度从化工公司领取2400元运费补贴。

   目前,该案已被警方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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