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在我省开展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17.03.2016  13:1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委托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发了试点版全国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平台和区域平台样板软件。为进一步验证和完善系统建设方案和相关标准,优化系统平台构架,交通运输部决定在湖北、江苏、浙江等地全省或部分地区以及相关汽车维修和生产企业,开展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近日,为做好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专题到省运管局调研指导。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我省关于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情况,详细了解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服务系统运行情况,并针对湖北实际,提出了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省运管局还与部公路院明确了建立协调机制、确定试点范围、明确时间节点、增强信息互动等推进试点工作的初步意见。

  下一步,省运管局将根据交通运输部总体要求,在维修企业中组织开展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力争通过试点,形成真实、可靠、便捷的汽车维修数据采集技术方案及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试点区域内各维修企业相关数据采集和区域平台与全国平台的互联互通,方便车主的查询,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全国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积累经验。

  据悉,试点工作从2016年3月至12月,分启动、实施、总结三个阶段,重点围绕“建设区域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平台、探索建立高效数据上传机制、验证和完善系统建设相关标准、完善汽车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平台的功能设计、探索区域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方式”等五个任务,“短、平、快”地进行系统建设方案、标准体系和系统软件的验证和完善,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