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环保局全面启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01.02.2016  08:34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和《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落实方案》(鄂环办【2015】285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黄石市环保局当即研究制定全市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制度,是环保部推出的一种新的监管工作方法,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随机抽查工作任务,支队一班人按照局领导批示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工作方案精神,并于2015年12月15日,印发了《黄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分)局都已下发工作方案,随机抽查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为了组织开展好全市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支队组织专班开发随机抽查工作软件,根据支队现有执法人员数量确定77家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单位和616家一般排污单位为今年支队随机抽查单位。为切实保证市直管大型企业日常环境风险管理可控,支队要求在确保按比例完成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外,对市直管企业仍坚持每月一次监管检查。同时,还继续实施夜间督查,周末及节假日突击检查等工作措施,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全面实施。从2016年1月1日起,市环境监察支队已按照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进度指标要求,全面实施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支队实行一季度一摇号,对摇号确定的企业名单和监察人员一律保密。今年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的第一年,抓好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尤为重要,支队计划组织全体人员系统学习,掌握新法重点内容,做环保法律法规的忠实捍卫者。确保全年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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