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大气污染冬防工作督办会 把握关键时期 确保实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良好开局

25.01.2017  21:12

  1月23日上午,宜昌市召开大气污染冬防工作督办会。副市长卢军,市政协副主席、市环保局局长王仁俊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认清严峻形势,把握“冬防”关键时期,找准主要问题,对症施策,为全年目标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会上,王仁俊通报了宜昌市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阶段性情况。枝江市政府、伍家岗区政府作了典型发言,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分别就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部署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卢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抓住主要矛盾,科学调度,精准治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企业、项目、工地、路段,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以及责任人,确保各项治理管控措施扎实有效。要大力整治工业污染,水泥行业要错峰生产,未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任务的陶瓷企业要停产整治,要严格落实禁燃区内燃煤锅炉停用拆除要求;要严格管控扬尘污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建筑施工扬尘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保洁洒水频次,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同时,要深入研究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大力倡导绿色过节和文明祭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决打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

  卢军强调,要强化履职尽责,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企业要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责任追究,党政“一把手”负总则、负主体责任、负第一责任,各地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高位推进、强力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度缓慢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实施预警、约谈、问责等措施,力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气十条”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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