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局狠抓农民建房管控工作

13.12.2016  17:20

  审查条件坚持“三符合”。严格审查农民建房条件,农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用地条件、符合土地年度计划。

  规范管控坚持“三到场”。工作人员在用地户选址时到场,看有无违反规划;打桩放线时到场,看是否按批准位置用地;房屋竣工验收时到场,看有无超占行为。

  严格管控坚持“三强化”。强化监察网络建设,配齐配强村级协管员;强化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强化执法监察,典型案件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