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法院打出“组合拳”直击执行难

23.08.2016  01:36

        近日,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武汉市江岸法院执行局连发六个通告,对外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对内不断规范执行行为,打出“组合拳”,统筹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

        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向失信被执行人全面宣战。将江岸法院2016年以来运用司法拘留、罚款等手段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作为通告开篇,对被执行人予以劝勉和警示,明确告知其抗拒、规避执行的后果,表明法院进一步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的决心。

        发布《实行新接待制度的通知》,解决执行法官见面难、随时接待影响执行效率的问题。推出定期接待制度,每周各固定一天作为不同团队执行法官的接待日,将其告知当事人,既提高了执行效率,也便利了当事人,实现了双赢局面。

        发布《关于悬赏举报工作的通告》,在创新执行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上有新作为。2015年5月,江岸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执行悬赏公告”强制手段,利用长江日报等媒体,目前共对16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根据举报线索拘留“老赖”1人,促使2名被悬赏对象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在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悬赏公告规范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将申请悬赏的程序、基本要求等载于《通告》之中,告知当事人。

        发布《申请执行人有关权利的通告》,倒逼执行工作规范化、透明化。载明申请执行人申请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权利,明确规定从8月15日起所立执行案件,凡立案后届满45日的,申请执行人均可申请查阅我院通过“点对点”和“总对总”系统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财产资料,以杜绝法院内部可能存在的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等问题。

        发布《关于厘清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界限的通告》,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明确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加强释法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理性维权,改善执行环境。

        发布《开通江岸执行110平台的通告》,完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利。明确申请执行人如发现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可随时拨打执行局24小时举报电话(全年无休),值班干警对当事人反映的线索和意见及时登记,根据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

        今后,江岸法院将进一步推进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严格落实六个通告的内容,用义不容辞的使命感和舍我其谁的气魄,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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