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纪委瞄准“四不”问题整治办案顽疾

14.07.2014  19:23

    新华网湖北频道7月14日电(刘传林 陈攀霄 但小青)今年以来,丹江口市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针对乡镇纪委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想办案、自身素质不高不会办案、纪检干部“明哲保身”不敢办案、人手少、力量不足导致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对症下药,整治办案顽疾。

     签“责任状”,专治“不想办案”。 向20个镇(办、处、区)和部分市直单位下发《纪委(纪检组)业务工作考核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明确了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数量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所占的分值比重,并纳入纪委书记、副书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对考核排名进行通报,使每个纪委书记心中有压力、肩上有担子、工作有抓手,逼其主动办案。

     跟案培训,专治“不会办案”。 实行市纪委常委和案件室主任定点联系基层纪检组织制度,对基层在查办案件时收集证据、办案程序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使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能够把握关键,抓住重点,使案件获得充足的证据。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轮流挂职等方式,选派10余名乡镇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全程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委局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室主任对跟案培训的同志实施“传帮带”,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全方位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使其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

     建立办案协作区,专治“不敢办案”。 出台《丹江口市乡镇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制度》,成立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担任。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市20个镇(办、处、区)共划分四个办案协作区,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指导对应的协作区,纪检监察室主任分别担任办案协作区主任,各办案协作区主任负责组建案件调查组,各协作区实行一次一授权,交叉办案,成功避免了乡镇纪检干部办人情案、怕得罪人丢了仕途而不敢办案的顾虑。

     动完善机制,专治“办案质量不高。 编制高密度的案件查办网络,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室、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协作区“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完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书记)考核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委局机关工作协作办法,提升办案工作与机关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配合契合度;把60%以上人员放在查办案件上,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97个仅保留10个,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4个;将市直单位划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纪检监察室在负责一个协作区的同时,联系一个市直单位办案片区;建立案件评估常态化机制,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重大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指挥;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制,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丹江口市通过破解“四不“办案顽疾,增强了查办案件的力量,激发了同志们工作的积极性,使查办案件达到质、量兼收的良好效果,有力的促进了该市办案水平的提升。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139件,初核88件,立案50件50人,结案46件,处分4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3人,政纪处分13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1件11人,查办案件数接近去年全年水平。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