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 平台 舞台—记汉阳区检察院检校共建与队伍建设

30.05.2014  03:03
  

  陈重喜检察长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克武签订检校共建协议 鲁昕摄

   

  常健副检察长为汉阳检察院法眼知行研习社成员授课 鲁昕摄

   

  反渎局讨论案件 邓少杰摄

   

  科级领导干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大会 鲁昕摄

  本网讯(通讯员 鲁昕)“接过了任命书,就接过了责任。”日前,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六楼会议室里,刚刚成为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常健教授带着自信的微笑说,“以前我的讲台仅仅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在我把讲台搬到汉阳区检察院来了!

  常健教授是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荣获 “湖北青年五四奖章”和 “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的他,因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推出的一项法律人才选聘计划“双千计划”而成为了汉阳区检察院的挂职副检察长。

  早在今年2月,汉阳区检察院就以“双千计划”引进常健教授为契机,主动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取得联系,积极促成检校共建。共建仪式座谈中,陈重喜检察长率先发言,他自豪地向与会领导们“”出了汉阳通过检校共建积攒下的人才“家底”:“2004年起,我们先后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共建,通过专家论坛、课题攻关、实务研讨等共建活动培养打造了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理论研究人才、全国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等一批专业法律人才,为汉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汉阳区检察院与百年名校华中师范大学携手合作,陈重喜检察长郑重地表示:“我们会珍惜“双千计划”的机会,建起教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双向人才培养的桥梁,进一步拓展检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检察队伍。”

  “汉阳区检察院主动为我们搭起了理论派与实务派的桥梁,建起了平台,我们华中师范大学一定会跟上。不能‘一边搭台,一边唱戏’!”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李向农幽默地说,“检校共建是大势所趋,‘关着门’培养的学生工作后要补的火候大了。感谢汉阳区检察院成为我们的教学实习基地,感谢省市及汉阳区检察院对华中师范大学的关心。

  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金鑫对汉阳检校共建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汉阳区检察院此次与华中师范大学达成共建协议,进一步拓宽了全省检察机关与高校的合作领域,这样正式、系统、全方位的共建在全省还是第一次。

  文化育检促成检校共建

  2006年,他们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2007年,他们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他们曾3次被授予“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他们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至此,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10年间提出的争创目标全部完成。不仅如此,他们还斩获了“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首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诸多荣誉,成为了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模范检察院。

  “争当全国基层检察院排头兵!”2014年,汉阳区检察院自信地发出新声。

  是什么让汉阳检察人如此坚信而笃定?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重喜介绍,早在2003年,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确定了“文化求素质、文化求质量、文化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出台了《检察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吹响了检察文化建设的“号角”。该院将创建活动、文化育检、创新发展三项工作相结合,将检察文化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的具体目标。自此,他们将争创工作与队伍建设齐抓共促,而这一符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决策也立刻取得了良好的动员效果。其时,全院各科室均在第一时间制定出创建“先进科处室”的科室愿景,以“先进业务工作品牌”为主要内容的发展愿景,每位检察官也制定出“先进检察官”的个人愿景和职业规划,全院的团队愿景和个人愿景、创争活动与业务工作紧紧地被连在了一起。

  在打造检察文化体系的过程中,院党组为了广泛地向现代企业、先进机关、专业高校借鉴经验,开展了“学习型组织共建”活动,先后与20多家企业、学校、机关达成学习型组织共建,其中就有华中地区人才资源的宝库----高校。

  2004年,汉阳区检察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达成共建;2005年,该院被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为教学实践基地;2008年,该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达成共建;同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康均心担任汉阳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2014年1月,该院又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5月,该院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达成共建,成为华中师范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常健担任该院挂职副检察长。“通过检校共建,我们培养打造了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等一批专业法律人才。”陈重喜检察长强调。

  司法体制改革箭在弦上,检察官职业化是必然趋势。如何提高检察官的法律适用能力,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检察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对此,陈重喜表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与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相比,我们队伍的整体素质仍有差距。因此,我们要继续搭建教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双向人才培养的桥梁,培养打造出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实践支撑的高端法律人才。

  搭建平台提升素质

  提升办案水平,不能只靠求教专家。理论研究是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助推器”,善于“回头看”、勤于“用心钻”,检察实务才能更“轻盈”。通过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建教育基地,汉阳区检察院开设专家论坛、组织学术研讨、课题攻关,不断夯实干警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基础。

  5月26日下午一上班,公诉科内勤黄钰便急忙打开电脑,点击进入法眼知行论坛,“常检讲座的讲义已经放到论坛里了,太好了,我要赶紧下载。

  当天上午,该院刚刚上任的挂职副检察长常健为法眼知行研习社成员们作了“如何撰写专题调研文章”的讲座。他从撰写专题调研文章意识培养、习惯养成的重要性,讲到论文选题、资料收集与结构搭建的方法。

  “怎么写注释,怎么找文献,常检讲得东西很实用,让我感觉回到了校园,老师正在给我‘开小灶’呢!”讲座前,黄钰正在为搜集理论年会论文的资料而发愁,“及时雨啊!”看到常健副检察长制作的PPT中介绍的多种文献检索方式,黄钰十分满足。

  近年来,该院先后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携手,邀请马克昌、樊崇义、周叶中等20余名著名法学家把讲台“”到了汉阳区检察院,他们或就法学基础理论、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授课,或参加该院每年定期举办的理论年会,与干警面对面研讨法律前沿热点、实务问题。

  “请进来”更要“走出去,”该院青年干警多次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与大学生开展辩论对抗赛,并邀请名师点评、互动讨论。浓厚的氛围中,理论调研成果不断转化,该院共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96篇,承办省级以上重点课题14个,先后被武汉市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示范单位”、“全市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先进单位”。

  目前,该院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干警35人,占全院人数的36%,大学本科学历60人,占63%,先后有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素能比武“金牌优胜标兵”、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奖及“优秀汇报与答问奖”、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奖;1名干警获得国家级痕迹鉴定人资格; 11人入选了高检、省、市院人才库;3人获得“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人入选“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3人次被评为省、市院业务尖子、优秀公诉人和办案能手。

  检校共建强化履职

  2013年,湖北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虽然这项体制改革仍处于试点工作阶段,但其突出了办案主体的作用,也对全省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履职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检校共建中,汉阳区检察院注重“实战”能力的培养,借助高校“智囊”——法学理论家、教授指导办案,为检察官教观念、教思维、教方法、教技巧,。

  汉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齐阳得益于高校教授指导办案,所学良多。在汉阳区检察院,业务科室每周都至少要有一次案件讨论。全科人员集中向分管检察长汇报案件,可以案析理,也可答疑解惑。2013年 月的一次案件讨论中,齐阳说起了手上的一起盗窃案。

  2013年9月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武汉市汉阳某停车场,采用撬杠、起子撬锁的方式,盗得价值人民币1819元的助力车1辆。后刘某在转移赃物过程中被巡逻民警抓获。经查,刘某曾于2009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2年10月31日刑满释放。

  刘某此次盗窃数额虽不足地区2000元的数额较大标准,但因其曾以盗窃罪被判刑,仍要以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刘某此次的盗窃行为能否定性为累犯?齐阳感到不太拿得准。

  齐阳说完心中的疑惑,公诉科干警立马分成两派展开激辩:一方认为,刘某是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盗窃罪,就应认定累犯,从重处罚;另一方则强调,刘某盗窃数字没超过2000元,但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数额较大”标准可以按照地区标准的50%计算,才认定其构成了盗窃罪。在判断罪与非罪阶段既然已经考虑了一次刘某的前科问题,如果在涉及到罪重罪轻的累犯情节上继续采用,就是一事再理,违反了刑法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汉阳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王德胜见年轻干警们跃跃欲试,也有意借机练兵:“这个案子既然有争议,我们就来辩一辩。认为刘某该定累犯的,写清你们的理由。反对的,也要写出个一二三点来。形成完整的材料后,我来联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齐文远教授,让他来指点你们。

  3天后,齐文远教授收到了来自汉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电子邮件,也接到了王德胜副检察长的电话。熟悉案情后,齐文远教授没有明确表示自己支持哪一方,而是也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检察官们分析了争议的焦点所在。

  “我最初是支持认定刘某累犯的,也有一些法律依据,可观点还没有完全立起来。齐文远教授的指导为我提供了理论支持,有助于我对案件的理性思考。”齐阳告诉记者,在齐文远教授的启发下,他将办理这起情节简单的盗窃案以来的思考写成了名为《盗窃前科与累犯适用竞合问题研究》的学术论文。

  大胆启用年轻人才

  2014年2月,9名干警在汉阳区检察院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选任中脱颖而出,被提拔任用。

  “这次新提拔任用的9名干部中,有7位是80后,而且任的是实职,体现了党组重视培养年轻干部的思路和对年轻人寄予的厚望。”陈重喜检察长表示,“我们是从岗位素能要求、能力席位设置以及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出发考虑的。这几位80后的年轻人,理论素养高、履职能力强,有初生牛犊不怕虎,敢想敢干的精神。

  为深入贯彻以能力为导向的能力席位标准,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促使检察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激活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汉阳区检察院党组运筹帷幄之中。2013年7月,该院各部门、每名干警结合自身岗位要求及省院样本,制作了岗位能力席位书。2014年1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能力席位标准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和《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能力席位书》的有关规定,汉阳区检察院决定制定《关于干部能力席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院干部实行能力席位管理,实现“人岗相配,权责一致”,“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岗位、干好事的人有地位”。

  年仅28岁的杨国晓成为了汉阳区检察院最年轻的中层干部。曾获得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奖及“优秀汇报与答问奖”的她,也是一位善于灵活运用理论办实务的检察官。面对史无前例的用药物进行非法节育手术案件,杨国晓寻求理论支持,连夜从网上搜集了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又从中国知网上下载了30余篇相关论文仔细研读,终于对该案进行了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的定性。新上任后的第二天,杨国晓拿起了科室的绩效目标表,开始拟定创先争优的计划书。她将各项指标进行细分,更加周密地将绩效目标分解到科室每个干警手中。

  “能力席位书的制定,有利于干部选拔、考评。此次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严格依据了岗位素能的基本要求,被提拔的9名干部中,有全省理论研究人才、有全国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等专业法律人才。长远来看,这样做对于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很有好处,”陈重喜检察长表示。

  检校共建,把名师的讲台“”进了检察院,为检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官队伍建设搭建了平台。10年来,汉阳检察官在检校共建中强化履职能力、提升自身素养,获得了大展拳脚的舞台,也铸就了一支精诚团结的荣誉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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