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通过省级验收

15.12.2015  17:21

(厅农电处)2015年12月14日,湖北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武汉共同主持召开了湖北省“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以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仲凯为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部办主任刘元成为副主任,厅机关有关处室领导、相关市州(水产、水电、水务)局及发展和改革委代表为委员的验收委员会。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襄阳市、黄冈市、咸宁市水利(水产、水电、水务)局及发展和改革委,五峰、竹溪、英山等22个电气化县水利(水产、水电、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的代表参加会议。 

验收委员会按照《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的要求,观看了部分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专题片,听取了各市(州)、林区的工作报告和专家组核查工作报告,查阅了专家组核查意见和有关资料,对各县(市、区)电站、电网、用电水平等指标进行了核实,对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成果进行了全面审定。通过讨论,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达成一致验收结论:22个县(市、区、林区)“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要求,基本完成了“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验收程序符合《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收规程》规定。同意22个县(市、区、林区)通过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并报水利部备案。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