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政监察总队整改办公用房严把“四关”

11.10.2014  11:11

(省水政监察总队)近日,水政监察总队结合人员编制、业务分工、干部职数等情况,严格按照厅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严把编制关、面积关、时间关和效果关,确保了整改落实。 

严把编制关。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利规费征收总站的批复》和《关于省水利厅河道采砂管理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精神,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利厅河道采砂管理局、省水利规费征收总站)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配编30名。核定在编人数为29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处级以下干部22人。 

严把面积关。按照处级干部不超出15.6平方米,处级以下干部职工不超过7.8平方米的要求,进行总体把握。人均办公面积符合整改要求。 

严把时间关。按照厅办时限要求,总队不等不靠,迅速行动,早研究、早布置,边整边改,提前一周完整改任务。 

严把效果关。通过此次整改,总队“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五个科室”分布更加合理,分工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个人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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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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