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富水水库管理局督查水库南岸公路建设项目整改情况

05.06.2017  18:10

(陶乃芳)6月1至2日,省富水水库管理局相关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一行7人,对在建的富水水库南岸公路项目占用水库库容情况、是否满足行洪要求、施工单位是否按整改报告设计施工以及有关规费是否依规交纳等方面进行了督查。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南岸公路项目己开工的老屋村至和平村段共计20余公里,重点检查了11处涉及占用库容的路段情况,在通山县交通运输局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向检查组详细介绍了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和公路设计整改的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计划。 

检查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求通山县水利设计院对《富水水库南岸公路整改设计方案》重新进行论证,设计标准从十年一遇洪水更改为五十年一遇;二是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将桥涵等管道降低高程、增加涵管尺寸和数量,提高过流能力;三是要求建设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和水法规的宣传,要在公路沿线的村庄安装警示牌和水法规宣传牌;四是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认真核算公路占用水库水域的面积,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足额缴纳水域占用补偿费;五是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特别是汛期要加强对弃渣场和取土场的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项目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整改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到责任人,切实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中防汛和生态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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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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