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报道我省“河长制”试点工作

02.11.2015  15:49

(方宇国)近日,《中国水利报》以“湖北:拟建省级‘河长制’示范单位”为题,对我省有效开展省级“河长制”试点工作予以肯定,并作专题报道。 

2015年,省水利厅为进一步推动深化水利改革工作,决定开展我省第一批省级“河长制”试点,并就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试点内容、年度目标和保障措施等作了统一部署,要求担负试点任务的仙桃、潜江、夷陵、宜都4个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在重点改革领域和群众期盼的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为下步在全省铺开“河长制”工作奠定基础、引领示范。 

目前,各试点县市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以及在潜江市召开的“河长制”推进座谈会议精神和《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长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按照在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河道管护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到位、监管有力、手段先进的示范单位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各级试点,有的县市进展顺利,成效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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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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