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荣获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5.12.2015  17:16

(厅人事处  厅财务处)近日,省财政厅对2014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我厅荣获“先进单位”,并获得奖金10万元。 

固定资产是机关办公和从事水利各项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种类繁多,规格多样。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我厅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实行“统一管理、配置分解、各负其责”的模式,财务处归口管理资产,按照各业务处室(单位)编制实有人数分解下达资产配置计划,业务处室履行资产使用、管理职责。二是对资产配置预算严格审核。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一审配额,二审标准,三审预算的程序,从源头上对资产配置进行了科学控制。三是建立固定资产流动机制。我厅将资产统一管理,打破各处室所有的现状,建立有序流动机制,合理调配使用资产,加大对富余资产调整力度,解决了厅机关各处室资产配置不均衡的问题。确保各处室的资产能保证处室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今年4月我省出台《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厅财务处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五是推进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针对水利行业固定资产品种繁、数量多、价值大的特点,厅财务处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固定资产进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目前水利厅系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22.5亿元,资产管理系统中卡片数量已达到28309条。下一步,我厅还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将引进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对每一项实物固定资产贴上条形码或二维码,从而实现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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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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