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督办会议

03.05.2016  18:28

(周宗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3月29日召开的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4月29日,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督办会在武汉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河道采砂管理重要批示和任振鹤副省长及王忠法厅长在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强调了河道采砂许可有关规定,武汉、黄石等10市(州、林区)汇报了贯彻落实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省水利厅刘元成副厅长到会并讲话。 

刘元成充分肯定了前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各地在任务很重、问题很多的情况下,想办法、解难题,克服重重困难,特别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河道采砂管理重要批示后,各地行动迅速,开展非法采砂打击和集中整治力度明显增强。武汉市措施得力,重拳出击,黄石市雷厉风行,整治动作大,为促进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取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刘元成指出,当前个别地方在河道采砂管理上还存在模糊的思想认识,认为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是一件难做的事,最好不要管;有的地方存在在上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打一阵、停一阵,抓一下停一下的现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始终停留在原地。目前,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遇到了好的机遇,就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将出现新的转斩点。 

刘元成强调,河道采砂管理重在属地管理,重在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要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就是要问责、追责,要把责任压“”,要“老大”负责,不能把全部责任都压在采砂管理机构和采砂管理具体人员上。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今年“三抓一促”会议上提出的“五项问责”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问责年”的总体部署,启动全省河道采砂管理问责机制,抓好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问责、追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对本级政府主要领导的请示汇报。已暴露出问题的个别单位,要立即向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认真搞好整改,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确保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规定落到实处。 

各市(州、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砂管机构负责人,省汉江局、荆州市和黄冈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人,省荆州、黄冈、汉江基地负责人及厅行政审批处负责人和省水政监察总队各室主任及厅砂管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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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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