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水利厅来我省交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08.12.2014  13:36

(厅财务处)近日,吉林省水利厅建管处、计财处一行6人来我省交流学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吉林省水利厅一行在我厅召开了座谈会,我厅财务处主要领导介绍了我省的主要做法。2012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了资金渠道。2013年10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北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省、市、县筹集资金的来源、补助范围及用于工程管护和维修的比例。同时,将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效果作为省级财政分配资金的重要因素,占权重的40%。为了保障此项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01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3亿元,省发改委从相关水利专项中调剂安排5000万元,省水利厅每年从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5000万元,每年共筹集4亿元用于各地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补助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各市、县也积极筹措资金,2014年度从本级财政中安排资金1500多万元专项用于改革工作经费。我厅把握改革重点,建立平台,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多措并举,确保了此项改革的稳步推进。 

随后吉林省水利厅一行赴南漳县实地考察。我厅财务处、南漳县政府领导陪同参观了南漳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并召开了交流座谈会。 

抵达南漳县后,吉林省水利厅一行先后参观了南漳县武安镇、九集镇两个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基础建设和管理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并实地查看了多处水利设施的管护现场。随后在南漳县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南漳县水利局详细讲解了他们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主要做法,南漳县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在全县11个镇区成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17个,下设124个分会,实现了农民用水者组织的全覆盖。紧紧抓住明晰工程产权、确定管理主体和完善管理机制这三个核心,制定了详细、具体的、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并对广泛宣传、方案拟定、产权明晰、签订协议、证书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介绍。期间,南漳县水利局和我厅财务部门负责人与吉林省水利厅考察组成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 

吉林省水利厅领导在简要介绍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后表示:“南漳县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学习借鉴,此次来南漳不虚此行。回去后将认真借鉴南漳经验,结合吉林省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工作”。最后吉林省水利厅一行对我厅和南漳县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希望今后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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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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