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行政执法培训暨 《慈善法》专题讲座

30.05.2016  11:16

        5月27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亚文应邀来我厅作了《慈善法若干问题研究》专题辅导,这是省民政厅开展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工作的首场培训。叶景丽副厅长主持并讲话。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以及省慈善总会、省社会组织总会等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约200余人聆听了讲座。

  徐亚文教授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工作和司法实务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两个小时的讲座中,徐教授紧扣《慈善法》的立法理念、立法背景和立法精神,从《慈善法》的基本结构、慈善法律关系主体、慈善法律关系客体、慈善法律关系内容、慈善活动的管理以及慈善法责任等方面对《慈善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深刻的分析。

  叶景丽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徐教授的辅导报告内容丰富、论述精辟、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融理论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使大家加深了对《慈善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自觉性;加深了对民政部门主管职责的认识,增强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责任感;加深了对落实任务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紧迫感。

  叶景丽副厅长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慈善法》112条中有33条、54处点到民政部门,共赋予民政部门25项职能,还有10项任务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完成。从民政部门内部来讲,也涉及民管处、福利慈善处、人事处、法规处、低保办、救灾处等多个处室。《慈善法》的出台,对民政部门来讲,既是重要机遇,又是重大挑战。现在距《慈善法》9月1日正式实施,只剩3个多月时间,我们要以倒计时的紧迫感,以紧急备战的状态,迅速行动起来,把贯彻实施《慈善法》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做好思想的准备、制度的准备、执法力量的准备、工作机制的准备,确保9月1日来临时,《慈善法》真正能够落地生根,推进湖北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快速发展!

  为提高全厅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省民政厅按照省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全厅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方案,将从5月5日到6月30日,采取全厅集中讲座、处室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从通用法律知识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两个方面,对全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