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宗委统筹专项资金助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

13.05.2016  10:59

2016年,湖北省民宗委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统筹省级专项资金1350万元助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加快全面发展,重点用于开展民族助学工程、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及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打造民族文化艺术精品等项目和活动。

湖北省民宗委统筹助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的省级专项资金,由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费、少数民族教育补助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搜集整理弘扬专项资金组成,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创作表演扶持和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的力度,推进民族地区文化馆所和民族民俗风情旅游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对外交流活动,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发展和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成长建设等。

  2012年以来,湖北省共安排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的省级专项资金7198.7万元,先后实施100多个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课题研究130余项,并组织编撰了全面系统记录土家族地区自然、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等为读者提供翔实权威、查询便捷的《土家百科全书》工具书,举办了“湖北省第一届少数民族文化政府奖评选”、“湖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湖北省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示范学校授牌”等10余次大型活动,有效推动了湖北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挖掘抢救了一批少数民族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了湖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对外宣传和影响,丰富活跃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文化生活,广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