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毒品犯罪案件7年增长2.36倍 法院依法从严打击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康、通讯员梁学东)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近年来,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增长,全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数从2007年的1309件增至2014年的4395件,增长2.36倍。
毒品向中小城市、农村蔓延
2014年1月15日,罗某某在其位于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的家中开“毒趴”,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将其与另外5人抓获,其中有未成年人2人。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罗某某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近年来,毒品犯罪开始向中小城市和农村蔓延”,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周游说,“农民收入增加,新型毒品价格便宜,成为毒枭开拓农村市场的‘契机’。”
据悉,在全省128家法院中,已有111个基层法院受理了毒品犯罪案件,荆州中院和汉江中院已审理过多起农村涉毒案件。
适用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
“为震慑毒品犯罪分子,遏制、预防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对毒品犯罪一贯秉持依法从严打击的原则。”田昌兵说,目前,毒品犯罪已成为我省适用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适用死刑人数一直位居各类犯罪的前三位。
在我省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66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98人,重刑率高达19.07%,较同期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高出10.56个百分点;在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中,毒品罪犯占35.75%。对已经判决生效的毒品犯罪,全省各级法院严格限制缓刑适用。2014年,全省毒品罪犯的缓刑适用率为2.79%,大大低于全省31.61%的缓刑平均适用率。
近期将集中公审183名毒贩
我省交通便利,已成为我国“毒品过境和消费并存”的重要市场,禁毒工作任重道远。“省内消费的毒品,既有来自国外和东南沿海的,也有省内生产制造的。”省高院刑一庭法官绳万勋介绍,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全省法院将通过视频、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毒品的巨大危害,并对97件毒品犯罪案件、183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