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车上嫌热殴打司机反被伤 被判两年缓刑两年

21.11.2018  20:03

  原标题:乘客高速上殴打司机反被伤又获刑

  检察机关对反击的司机作出不起诉决定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孙婷婷通讯员李航 桂阳 沈敏)客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内的一名男乘客嫌热,要求司机打开空调,司机起初没有理会,后来帮其打开了天窗。男乘客一怒之下,冲向驾驶室,殴打刚刚启动车辆的司机。司机紧急制动停车后,反身回击了男乘客,造成男乘客受伤。原本司机涉嫌故意伤害,检察机关却发现了这名男乘客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近日,法院依法判决乘客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两年,缓刑两年。由于司机赔偿王某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东湖高新检察院对司机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3月3日,54岁的武汉男子王某乘客运汽车从黄石回武汉,车行至离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龚家岭收费站还有一公里处,王某叫热,要求司机吴某开空调,但是司机吴某并没有理会。过了一会儿,离收费站700米处,高速上堵车了,车辆停滞不前。王某还喊热,吴某只得起身去打开了天窗。这时,王某开始骂司机,两人发生口角,随后吴某回到驾驶室,启动车辆。

  王某越想越不舒服,突然起身冲向驾驶室,用左手勒住吴某的脖子,右手拿着手机击打正在开车的吴某,连续击打了十余次,坐在第一排的乘客见状,连忙上前将王某扯住。吴某被打后紧急制动车辆,车一停稳,吴某就转身将王某推倒在地进行殴打。随后,吴某主动报警,在原地等待警察的到来。

  5月14日,公安机关对吴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出逮捕意见。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原本是受害人的王某对正在驾驶车辆的吴某进行攻击,其行为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月30日,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与吴某故意伤害案,一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明,检察机关认为吴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投案并接受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王某全部经济损失后获得谅解。9月26日,东湖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两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