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残联推进落实残疾人证规范审批办理工作

12.04.2018  16:10

4月5日下午,十堰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朱周林主持召开城区残联理事长工作座谈会,推进落实城区《残疾人证》规范审批办理等工作。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陈祖斌等会领导,茅箭区、张湾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四区的残联理事长,市残联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残工委《关于规范做好<残疾人证>审批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听取了四个区残联理事长的意见建议,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行研究和部署。

为贯彻“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关系,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17〕34号)和省残联、省卫生和计生委、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鄂残联发〔2018〕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5月起,市城区残疾人证的审批办理工作归顺由各区具体负责,市残联不再代办。

会上,朱周林就落实市政府残工委《通知》精神,规范做好城区办证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区残联要在地方政府(残工委)的主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配合,在4月20日前完成办证人员配备及培训、场地及设施安排、公开联系电话等前期准备工作,于5月2日正式接续办证。二是各区残联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与卫计、公安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接联动,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办证标准,热情细致服务,确保依法依规办证、精准办证;三是市残联相关部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确保城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会议还就切实履行区级残联工作职责,认真抓好2018年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和重点涉残项目的推动落实作了强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