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25.04.2019  18:33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残联:

为做好2019年中央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项目,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提高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申报2019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项目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1.截至2019年已建成或主体工程已完工的地(市、州)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县(市、区)级残疾人托养机构。

2.项目资金用于补助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购置康复与生活技能训练设备、器材(设备器材目录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资料

1.法人承诺书,由单位法人签字盖章,承诺对上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资金补助申请报告,包括申请补贴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全称、机构性质(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建筑面积、交付使用日期(附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已竣工证明材料),已接收的残疾人数等基本情况。

3.拟购置的设备名称、数量、价格及资金测算依据等。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地残联对照申报条件,实事求是申报,真实反映资金需求,不得虚报需求。申报资料请于4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省残联计财处(电子资料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资料寄送至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7号省残联计财处)。

2.设备补助资金用于补助购置康复机构设施必备的常规设备和康复专用设备,以及托养机构必备的各类设备和器材,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并于补助资金下达当年完成年度任务,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效益。

3.设备补助资金由申报地残联进行设备采购。采购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和规定,并做好设备验收和资产管理工作。使用项目资金采购的设备应由各地残联登记入账。要规范设备使用及管理,合理利用、维护各项设备,最大限度发挥设备价值,避免购置的设备长时间闲置浪费。

附件:1.残疾人康复机构设备器材配置表

        2.残疾人托养机构设备器材配置表

2019年4月24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9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