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特色”管理市场无死角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扫黄打非”工作纪实

29.06.2015  16:32

  “扫黄打非”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是近年来湖北省“扫黄打非”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他们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最好的体现。经过努力,今年武汉市江汉区荣获了2014年湖北省“扫黄打非”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近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江汉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创新了一套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方法,被同行称为“江汉特色”。

  联动机制助大案侦破


  江汉,因地处长江与汉水交汇处而得名,是武汉市最繁华的中心城区。全区面积为33.43平方公里,有70万人口,下辖13条行政街道、107个社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江汉区文化、出版事业也是蓬勃发展,目前落户江汉区的出版印刷、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经营单位达603家。“要想把这么多家出版经营单位管理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既要做到资源共享,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还要让市场繁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开动脑筋创新工作方法。”江汉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张建明说道。


  多年来,查办案件一直是作为衡量“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标准。据张建明介绍,在查办“扫黄打非”案件时,他们主要利用江汉区检察院建立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等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关系,形成了高效、快捷的联合办案机制。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侵权盗版行为,他们就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共同查办,及时移送案件。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对案件的侦办过程、证据收集移交工作也会进行督办指导,人民法院也会对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进行快判快结。目前,通过建立情况通报、提前介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等外部协作机制,形成了文化、公安等执法部门及时查处、检察机关及时起诉、法院及时判决的办案协作关系,切实提高了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效率。“目前我们正在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研究制定行刑衔接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对涉嫌文化市场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线索通报、涉案标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将进一步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流程。”张建明补充道。


  近年来,江汉区办理的“扫黄打非”大案要案数量和质量一直位居武汉市之首。2014年,该区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20余起,14人被刑事拘留,9人被判刑。今年上半年办结了1起行政处罚案件和1起刑事案件,目前还有两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借力监管事半功倍


  江汉区前进路市场是武汉市电子音像集中的经营场所,同时也是江汉区“黄、非”现象比较泛滥的地方,经常会引起新闻媒体的曝光,已成为省、市“扫黄打非”的重点区域之一。张建明告诉记者,由于人手有限,为了充实“扫黄打非”日常监管力量,他们专门成立了前进市场“扫黄打非保安队”,聘请了14名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日常巡查监管。自保安队成立以来,共协助执法人员收缴盗版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24030件,淫秽色情光碟4315张,协助文化部门捣毁窝点21处。


  “但近年来,随着保安队人员结构老化,再加上每年40万元运作资金的压力,2013年我们解散了原来前进市场保安队,将前进市场日常巡查管理的职责交由江汉区花水街、前进街城管队负责,主要任务是驱逐前进市场周边占道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一些非法摊点的取缔工作。通过向城管部门借力的方法,不仅大大减轻了工作经费的压力,同时也强化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一年多来,在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前进音像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张建明介绍说。


  江汉区莱特印刷市场是武汉市最大的印刷企业集散地,在华中地区也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市场内有合法印刷企业74家。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壮大,市场管理上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印刷企业经营管理混乱,诸如企业证照不全、五项制度不落实、超范围经营、存在三合一场所等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江汉区政府专门组织文化、公安、工商、城管、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除此之外,还与武汉印刷协会联系沟通,成立了江汉区莱特印刷市场分会,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的自身优势,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社会队伍协管市场全覆盖


  都说“扫黄打非”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为了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扫黄打非”群防群治中来,江汉区打造了3支社会监管队伍。由107家社区文体委员组成“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由各街文体站长组成“扫黄打非”基层监督员,由区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专职监督员,形成三级“扫黄打非”监管队伍。


  据张建明介绍,他们依托电子地图,把全区33.43平方公里的版图划分为1003个网格和75个管理区,由全区150名城管监督员进行全时段监控,从而在全区形成了150人的“扫黄打非”工作常规监督力量。三级监管队伍和网格化监督机制组成了立体化监管防线,形成了一套江汉区特有的“扫黄打非”监管方式。“近年来,我们办理的多起‘扫黄打非’案件,就是通过这些监督员反馈的信息查获的。去年我们还将永安、花楼两个社区作为创建工作示范点来抓,这样通过以点带面,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的‘扫黄打非’工作。”张建明补充说。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近5年来,江汉区用于“扫黄打非”工作的专项费用达485.75万元,年均近100万元。这不仅使他们在案件办理、举报奖励、宣传培训、办公设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经费得到了保障,还加大了对市场管理工作硬件设备的投入。例如给执法人员购置配备了执法车辆、红外线针孔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取证工具。“去年,区政府还下拨了80万元专项费用,专门用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张建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