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局“三个一双”压实主体责任

30.08.2016  01:02

近年来,武穴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国土资源事业生命线,构建“三个一双”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武穴局被黄冈市纪委、监察局授予“黄冈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连续三年被武穴市纪委评为“纪检监察工作优胜单位”,连续两年被武穴市委组织部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黄冈市综治委、武穴市综治委评为“优胜单位” “平安单位”。今年6月,该局机关党委被武穴市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

一是 坚持“一岗双责”任务清。围绕“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初印发《党建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意见》等文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事项逐一落实到局分管领导、科室和责任人,交责任、交任务、交目标。

二是 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实。建立“三个三”一案双查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即班子成员发现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问题不报告、不制止、不处理的,追究班子成员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报告不主动、处理不坚决的,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纪检组、监察室立案不及时、调查不深入、监督不到位的,追究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责任。

三是 坚持“一事双评”考核真。每月初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将月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月底由局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按照“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优秀”四个等次分别逐项评定,并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