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政府购买保险赔付 见义勇为青年获十万抚恤金

25.06.2014  12:24
  荆楚网消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曾凡顺)5月14日,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将10万元保险抚恤金,交到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谢志同学的父亲王汉珍手里。这是武汉市首例由政府购买保险,赔付给见义勇为者的案例。

  谢志是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建筑专业2009级的学生,2012年11月29日17时20分,鄂州来汉女青年董文丽因在武汉科技大学校门前539路公共汽车站附近,不慎从路面滑下2米高的水泥护坡,落入4米多深的水塘中。23岁的谢志发现后,来不及脱衣服就毫不犹豫跳入冰冷的水中救人,边救人边高声求救。董文丽因抢救及时脱离生命危险,而谢志因溺水时间过长,献出了自己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

  2012年12月,洪山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洪山区见义勇为促进会联合下文,授予谢志等三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3000元。

  同年,武汉市推出“一元计划、区长关爱”工程,以人均1元的标准为辖区居民,购买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该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保额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人1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每人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自然灾害责任保险范围包括辖区范围内因发生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按照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进行赔偿。

  据悉,目前洪山、黄陂、蔡甸、江夏、汉南、江岸、汉阳七个城区,约420万人获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