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领导决策失误将被终身追责

02.07.2015  22:00

    新华网武汉7月2日专电(记者冯国栋、李思远)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三拍”干部广受诟病。为了确保重大决策的程序法治化,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原则通过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首长、其他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即使退休、辞职、调职、离职也一追到底。

  根据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要提高公众参与度,决策起草单位应当邀请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同时明确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和监督决策后评估。

  规定还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进行了概括界定,国民经济和社会重要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全面深化改革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制定、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的制定、重要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的确定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被纳入其中。

  据介绍,这一程序规定是武汉重大行政决策“1+4”制度框架体系中的“1”,下一步武汉市还将制定出台《事项清单》《年度决策事项目录》《风险评估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以增强可操作性。(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