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记者 郑青 实习生 蔡叶枫)未来3年中,每年的4月30日之前,武汉市政府都将向公众公布当年政府重大决策目录。其中哪些重大决策需要听证的,也会一起告知公众。市民也可以通过相关的参与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8月21日,武汉市法制办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决策事项不再是一本“糊涂账”。
6个事项纳入今年“目录”计划,包括养老服务、就业创业、公交线网调整、消防、肉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现代职业教育1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涵盖了规划、政府重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创新政策和措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与社会建设、价费和其他重大事项7类,共37项。其中,对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事项,决策起草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对公众意见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专题网页征求意见。《办法》规定,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专题网页,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提交建议和意见。
不执行“决策目录”要追责。根据《办法》,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将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及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据长江日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征求意见
公交线网调整规划等5项为今年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本报讯(记者蔡木子)昨日,《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在市法制办官网上征求意见。《武汉市公交线网调整规划(2015-2020)》等5项被列入今年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划、政府重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等7大类共计37条被列入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据悉,按照计划,我市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1+4”制度框架体系:“1”即《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于日前出台;4个配套文件分别是《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都将于今年出台。
依据征求意见的《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试行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除依法不得公开的议题事项外,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市政府还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专题网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及时、全面、准确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方便社会公众通过专题网页查询、提交建议和意见。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通过代表建议、议案、提案等方式向市政府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政府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事项的建议和意见;对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事项,决策起草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对公众意见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实施任务和责任的要求,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实施措施,跟踪实施效果,确保实施的质量和进度。市政府法制办将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及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
此外,办法还明确,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基层群众组织能够自治管理的等4类事项不得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据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28日,市民反馈意见可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市民政局:《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市人社局:《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交通运输委:《武汉市公交线网调整规划(2015-2020)》
市食药监局: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市公安消防局:《武汉市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0)》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
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