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设基金救治无主路倒病人 拟拨千万元资金为医院兜底

02.09.2014  10:36

  今后,凡在武汉地域内的危急重症病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均由医疗救助基金“兜底”。9月1日,武汉市卫计委向市政协汇报称,江城年底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建立应急救助基金,首期已向财政申请1000万元,让医院安心救治各类急诊患者。

  9月1日,市政协围绕疾病应急救助开展界别协商会。市农工党副主委刘清和分析,许多120、110等送至医院急诊急救的“无主病人”或“路倒病人”亟须资金救助,以街头流浪人员为主,也有一部分孤寡老人、自杀未遂者、精神病人以及有先天性疾病的弃婴等。他们大多为急诊入院,身边没有亲属,无法签字,且医生不熟悉病史,给救治带来难度,有的医疗机构因担心无人承担医疗费,还发生推诿、拒绝病人的现象。

  市卫计委负责人介绍说,应急救助基金将对在武汉市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予以救助。市卫计委将指定市、区两级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具备救治能力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应急救助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后发生的费用,可向基金申请补助。

  据悉,武汉市已草拟《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代拟稿)》。其中明确,基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今年首期资金1000万元,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当年如有结余,滚动次年使用。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捐赠。基金由市财政局和卫计委共同管理,由审计、监察部门监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管结果。

  市政协委员郑淑萍建议,为鼓励社会慈善行为,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时,基金会要开具相关财务收据和证明,作为捐赠人减免税收的优惠凭证。

  郑淑萍说,对于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的医疗机构,一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为保证基金的每一元钱都用到“刀刃上”,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行为。(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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