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首月情况

19.01.2016  17:13

        2015年11月下旬,武汉中院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市法院迅速行动,及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超常规办理、超常规查控、超常规处理”,快立快执,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12月份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案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刑事附民事等各类涉民生案件944件,执行标的到位3002.98万元,司法救助39名特困申请人共191.27万元,与去年同期的专项活动相比,各项指标均有大幅提升。

        信息化搭建起“天网”    被执行人财产无处遁形

        两级法院充分利用“总对总”和“点对点”两个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房产、土地等其他财产线索。有的被执行人虽然拒不露面,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法官上网点击查询存款,仅仅十几分钟就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有的虽然在众多银行多头开户,但在互联网上,每一笔存款、每一处不动产信息都一览无余。

        蔡甸区法院在执行8起交通事故连案时,借助信息网络,一天之内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9家银行的十余个账户,并及时发现被执行人通过网银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予以训诫,不到一周时间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解了车祸受害人的燃眉之急。

        东湖某软件公司由于决策失误,经营不善,企业濒临停产歇业状态,官司缠身,厂房等主要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欠韩某等44名企业职工工资、失业补偿金等139万元。韩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企业背负大量外债,固定资产大多已作为外债的担保被冻结,公司无钱支付职工薪水。法院的执行工作一度受阻。但东湖法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成功查获该公司在某国有股份公司享有股权及分红收益。为了锁定这笔财产线索,法官们从上海到北京一路追踪核实,迅速冻结其股权并予以评估,迫使该公司通过社会募集资金的方式,优先清偿员工劳动报酬。这起案件的执行,充分体现了信息科技的优势与威力。元旦前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案款集中发还会”,依法向44名员工发放了欠薪。

        深入群众走访排查      联动执行多管齐下

        涉民生案件的债权人多是弱势群体,等钱救命、等钱糊口,他们需要法院寻找财产线索快速执行,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扶持和帮助。在专项执行活动中,两级法院为解开案件的“死结”,积极开动脑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合理寻求突破口。对于一些欠债不还,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走村串户,发动网格员找寻下落;有时反复多次,不厌其烦地到街道、村、湾做被执行人亲友的工作,正告其法律后果,劝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被执行人武汉某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停产歇业,法定代表人也为躲避亿元外债下落不明,数百员工的工资及社保公司均未按期缴付,员工纷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自今年5月以来,汉南法院陆续受理了122件以武汉某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额高达541.78万元。因该批系列案件,涉及民生,所涉员工人数众多,若不及时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同时也将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发现因被执行人所欠债务高达数亿元,其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当之多,其财产已抵押给他人或被其他案件在先冻结、查封,已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经多渠道调查后法院得知,被执行人所租赁的厂房因位于汉南区纱帽街工业示范园区规划的纱帽大道红线范围内,纱帽街即将对该厂房及内部设备等进行整体拆迁,被执行人将获得在拆迁范围内的机械设备、林木资产、停产停业损失等相关赔偿金。由于被执行人尚有许多案件在法院执行,为了确保该批系列执行案件中的职工工资的到位,汉南法院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在纱帽街的上述资金,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优先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经过多次与区政府、区建设局、交通委等单位和部门反复协调沟通,成功截留了这笔拆迁补偿款。因被执行人需要一笔资金对本次拆迁中的设备进行搬迁安置,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法官迅速通知该批系列案件的双方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商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部分申请执行人放弃了109.53万元执行请求,此笔资金除了可以满足被执行人天捷公司的搬迁安置费用外,还可以解决后续一部分职工的工资补偿问题。12月4日,汉南法院一次性给122名工人发放工资400多万元,拿到钱的工人们纷纷向法官表示感谢。

        黄陂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中,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掌握了肇事车辆享受农村营运车辆燃油财政补贴的政策,之后迅速与相关部门协调,依法扣划补贴款7万元,保障了赔偿款的顺利执行。

        时刻保持高压态势        强力打击“拒执”行为     

        两级法院将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贯穿到专项活动的始终,特别是对有钱不还,恶意逃债,造成恶劣影响的被执行人作为打击重点,坚决罚款一批,拘留一批,追究刑事责任一批。如谢某虽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三年,但直到出狱却拒不偿债。法院经走访群众调查认定其有偿债能力,将其移送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谢某随即乖乖偿债。被执行人万某本有偿债能力,却对仅有的4000元债务拖躲逃赖,拒不偿还,在得知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后,迫不及待履行了法律义务。

        被执行人武汉某物业公司雇佣张某等人为其销售房屋,2013年房屋销售完毕后,该物业公司欠张某等人薪水34万余元,为此,张某等人诉至仲裁机构。等到劳动仲裁裁决下来,法定代表人犹如人间蒸发。公司也早已人去楼空。案件执行似乎进入死胡同,但执行法官没有气馁,通过公安等机关的协助,终于查到该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不仅在深圳有房产,还开着豪车,便约其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田某到汉后,执行法官对其恩威并施,当即扣押了其豪车,并决定如不履行债务将予以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田某不得不全额清偿了欠薪。案件的执行充分展现了法官强烈的的责任感和高度的智慧,使一起看似“死案”得以“复活”。近日,江夏法院向5名售楼员工发还工资款34万余元。申请执行人喜出望外地感慨:“原本一点指望都没有的事,没想到真的通过法律手段讨回了血汗钱。” 

        据了解,2015年1-12月,武汉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20675件,结案标的额217.04亿元。上报移送拒执犯罪案件26起,移送公安机关追抓案件129起,因拒执被法院司法拘留案件150起,判令罚款38.1万元,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75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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