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ETC新规下月实施 恶意欠费将列入“黑名单”

26.11.2015  09:24

  武汉晚报讯(记者张驰 通讯员毛政权)自今年12月1日起,武汉市新版的《一则两法》将正式开始实施。新规除了进一步明确ETC年优惠票的使用,电子标签的集中更换、回收、管理等内容外,还对预存享受优惠以及恶意拖欠影响个人信用等方面,进行了补充。

  《一则两法》是对《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汉市机动车电子标签安装办法》以及《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预存优惠办法》的简称。

  武汉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的新规,主要在4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完善:一.年优惠票用户可以在有效期内,将年票申请转为按次缴纳通行费;二.车主在办理电子标签注销手续后,应将电子标签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将承担电子标签的成本费用;三.加大对外籍车辆通行费用的查验;四.对于车辆电子标签存在问题的车辆,稽查执法人员可要求车主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电子标签安装、更换手续。

  另外,新规还特别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缴纳通行费的情况,征信机构应当依法纳入信用信息征信系统”。这意味着,ETC费用欠缴有可能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今后的贷款等行为都将受到影响。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