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8.3闹市诈尸案”首犯一审获刑一年

30.05.2014  03:04

  本网讯(通讯员  付静宜 姚妍)去年8月3日,武汉市江汉区佳丽广场发生“诈尸”闹剧:因在城管整治占道经营时与执法队员发生冲突,一伙小贩竟当街上演“城管打死人,家属披麻戴孝讨说法”的戏码向城管施压,后“尸体扮演者”难耐高温当场“复活”。目前,此案有了新进展:事发后一直在逃的组织者李元近日被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不满城管执法上演闹剧

  逃离武汉一个多月后,首犯李元于9月13日在浙江被公安机关抓获。据李元供述,事发当天下午3点,他与韩飞、陈贵、王刚、惠平、胡显等人在江汉路地铁站A出口摆摊。恰逢江汉区城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中山大道沿线违章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清理。期间,因不满城管队员收缴物品,双方发生冲突,韩飞左顶头皮受伤。

  执法完毕,商贩们陆续回到李元位于统一街的店面。“大家觉得被打了,东西也被收了,吃了这么大的亏,要找城管讨个说法。但是,大家知道直接找城管没用,我就说要把事情弄大,让社会上的人都知道”。李元承认,因为小韩头流了血,才让他躺在卖货的推车上装“死人”,“只有把影响弄大一些,城管的领导才会出面”。

  无人异议,李元便出钱购买了花圈,又拿店里的白布剪成布条,分给大伙缠在头上。十几个人推着盖有白布的尸体首先在江汉路地铁站A出口跪喊“城管杀人、还我公道”的口号约半小时,后因警察制止,要送韩飞去医院,他们便沿着中山大道步行来到了花楼水塔街办事处。周末休息,街道办大门紧闭,几名商贩将门口悬挂的三块竖牌摘了下来,将其中“花楼水塔街城管执法队”的牌子放在推车上带走,并继续沿途呼喊口号。游行途中,商贩们路遇一名执法人员,因怀疑其参与了清理行动,便追上去对其进行了殴打。抵达佳丽广场后,其他参与者跪在推车前,李元则继续拿着喇叭散播谣言,引起数百群众围观。此事经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扩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闹剧“穿帮”后,韩飞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他参与者被劝离。“积极分子”韩飞、陈贵被分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十日与七日,王刚等三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五日,因未满18周岁不予执行。

  庭审前,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本案的关键人物李元。刚满25岁的李元个头不高,体型偏瘦,显得很精干,回答问题略显谨慎。

  李元出生于湖北襄樊谷城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因为“个子小,找不到合适的工作”,2010年开始在武汉民众乐园周边摆摊,主要卖袜子、雨伞等。刚摆摊不久,便因违章占道屡劝不改,货品被没收。为了泄愤,他跑到佳丽广场,把设于该处的城管执法亭玻璃砸了,后被花楼街派出所依法以损坏公私财物行政拘留15日。之后,他在统一街租下一个门面,主营内衣,但“生意不好”,所以照旧在地铁口附近摆地摊。李元表示,自己这两年收入不稳定,月均4000左右,“父母都靠我养家”。

  参与此次事件的商贩都是20岁上下的年轻人,王刚、惠平、胡显等仅有17岁,均为初中文化程度。25岁的李元是他们的“头儿”,除韩飞外,其他小摊贩也都是谷城县人,年龄相仿又是老乡,便经常一起出摊。据李元交代,这些摊贩中,凡是卖袜子、内衣、雨伞等生活用品的,都在他门店里拿货,“会在进价基础上提价10%—15%不等”,而且是先垫钱供货,等卖出去之后再付钱给他,一个月结一次帐。出于这层关系,李元在商贩中很有“威信”,大家都“很听他的话”。因此,在8月3日与城管发生冲突后,李元的提议能获得大家的一致支持与执行。

  被问及为何会参与闹事,大多数小贩均表示,当日遭遇城管执法,“气不过”,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应该讨个说法”,“希望城管把收缴的货还给我们,并且道歉”。相比之下,胡显的参与,则完全是个意外。事发前5天,他来武汉找好朋友惠平玩,住在其家中,之前并不认识李元等人。事发当天,他只是陪惠平出摊。与城管发生冲突后,因为觉得“和惠平是好朋友,要讲义气,尽朋友的责任”,便学惠平等人拿白布条绑在头上,参加游行并一起喊口号。

  李元及手下十余名商贩长期在江汉区地铁站A、B出口及王府井违章占道摆摊,是城管部门的重点管理对象,双方也曾多次发生摩擦。据当事小贩和江汉区城管执法队员回忆,近两年来,李元经常带领其他年轻小贩在城管执法时,采取极端方式与之对抗。2012年10月,由于摆摊货物被收,他组织了10余人拿着花圈到区城管执法大队要求退还被缴物品,否则以死相逼;11月,又领着小贩在文书巷强行抢回了执法车辆上的被缴货物;2013年4月,韩飞弟弟摆摊时与执法城管发生肢体接触,李元再次召集10余人,用木板将其抬至花楼水塔办事处去“评理”,“讨要医药费”。由于城管外出执法“没找到人”,李元激动之下用拳头将办公室的隔断墙打了一个洞,两名商贩还拿石头将门口停放的电动车后备箱砸破了。

  当街“装死”只为“讨个说法

  归案后,李元向检方承认,“扮死尸讨说法”是自己的提议,但本意只是躺在推车上,显得严重一些,以便给城管部门施加压力。“当时还觉得自己没错,只是为了讨回公道,让领导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要再来对我们进行清理”。李元说,“以前,看到城管队员过来执法,我们就会跑,跑的非常快,慌不择路,一步跳很多级台阶。我也很害怕,害怕有一天会在这种猫抓老鼠的游戏中发生意外,受到伤害。这次韩飞是没有死,但万一哪天后果很严重,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李元反复强调,这次事件并非蓄意为之,只是口号从“城管打人”升级到“城管杀人”,慢慢超出了自己的控制。“我吃饱了没事干?凭一己之力,对抗那么多城管?”面对记者的质疑,李元解释称,“喇叭是摆摊时招揽生意用的,游行路线是平时出摊常走的。去佳丽广场也是因为城管执法庭、执法车都在那里,去的目的不是为了闹事,而是为了找城管领导。” 他表示,当他们在广场上跪下时,“如果有城管的人出面,表示歉意,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并承诺惩罚责任人,保证给一个说法,就够了。

  被问及想要一个什么样的“说法”时,李元沉默片刻,说,“就是(城管)保证以后不这样了,我们也要吃饭,要生存”。

  “当时想法太简单

  众目睽睽之下,“尸体”复活,戏演不下去了。

  自知捏造事实抹黑城管,李元“害怕报复”,遂躲去外地。看到电视、报纸、网络对此事铺天盖地的报道和网民们被愚弄后的愤怒,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心里感觉,这次完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在媒体的报道下,变味了,成了一个无法收拾的局面。”自称不玩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李元,彻底见识到了网络传播的威力。然而,闹得人尽皆知,笑骂参半,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最终,等待李元的不是谁的“报复”,而是来自法律的严惩。2014年2月21日下午,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李元提起公诉,5月16日,一审宣判,李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件事情我肯定做错了。如果我知道这样做违法,会坐牢,我绝对不会去做!” 李元说,“我在外面过的还是比较幸福的,因为有目标,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现在变的,到处跑,到处躲……”。

  回忆起和城管的“江湖恩怨”,李元感慨良多,“大多数的城管执法都是文明的,讲道理的,但有些协管员素质不高,假公济私;或者在某天某个时间段,他也带着情绪上班,才会出现一些不好的事情”,他苦笑道,“当小贩每天都过的很紧张,看到穿制服的就得跑,跑的不快就会被抓”。

  被问及以后会如何对待城管执法,李元说自己走上社会后看了很多书,羁押期间也想了很多,“不管做什么,都有一个游戏规则。一个商人想成功,必须得到社会的支持,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而不是‘对着干’。我之前的做法是行不通的,配合城管文明执法,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是必须得配合”。

  经历了这一切,李元无奈的表示,自己以后都不想摆地摊了,想脱离以前的生活。以后想专心做门面,做实业,努力脱离社会最底层。“人应该为社会做点什么,而不应该危害社会。

  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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