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5名干部因违规采购公车、公车私用等被处理

16.06.2014  19:06

  新华网武汉6月16日专电(记者李鹏翔、谭元斌)记者16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武汉市日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多起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典型案件,5名干部因为违规采购公车、公车私用或使用单位办理的中石化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被处理。

  据通报,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局在2006年农村改厕工作职能划归区农业局时,将农村改水改厕办公室结余资金133.13万元转入区卫生局的“爱卫办”账户上。2006年至2013年9月,新洲区卫生局将该笔资金用于单位会务招待、购置车辆等开支。新洲区纪委分别给予新洲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毓康,新洲区爱卫办副主任章世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汉市城管委执法管理局收费中心综合科科长江晓斌2014年6月1日上午携带儿子驾驶车牌号为鄂AAM227的公车,到麦当劳餐厅购买食品。武汉市城管委给予江晓斌行政警告处分、停职检查处理,并责令其补交燃油费100元。

  武汉市水务集团管网管理部部长叶方明2014年6月1日中午携妻子驾驶车牌号为鄂A06331的公车,到家装卖场咨询家具款式、价格等情况。武汉市水务集团给予叶方明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至3月,武汉市汉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调研员杨新甫使用单位办理的中石化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10次,共计3328元。汉阳区纪委给予杨新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收缴违纪所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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