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调武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案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01.12.2020  16:11

2012年,我国开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城市90座,基本涵盖我国所有省份。2013年,国家发布最新“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作为省会城市的武汉市也名列其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1.75亿元(约2500万美元)购买建设“智慧城市”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并委托其下属控股国有企业执行“智慧城市”建设事宜,相继与五家IT软件产品及服务公司签订一揽子协议。

后因有关纠纷,引发诉讼和仲裁3宗(2017年2月15日买卖及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2018年3月28日仲裁裁决案、2018年4月17日买卖及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三案案情环环相扣,审理结果案案相连,长期诉累势必对相关企业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武汉“智慧城市”项目涉案当事人身份特殊、数量较多,涉案标的巨大,案件处理结果对IT软件交易市场影响巨大,故本案从一审到二审引起媒体密切关注,32家媒体对案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案件审理和调解的进度安排,六方当事人虽有调解意向,但意见分歧巨大,矛盾化解难度很高,疫情为本就困难重重的调解工作增添了更多的障碍。

省法院知识产权庭秉持司法为民高效便民理念,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着重探寻化解纠纷的最优处理方式,找准企业痛点,研究确定调解思路。该案承办法官不厌其烦与六方当事人进行多达45次的沟通与协调,经过反复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六方当事人达成纠纷调解协议,将与“智慧城市”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纠纷一揽子打包解决,避免后续连环诉讼的发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案件审结后,原、被告三方当事人分别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达谢意。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