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志愿服务将“有法可依” 志愿者做好事得到保护

08.05.2015  13:19

  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同时,难免存在一定风险,如何保护这一群体的利益?这一法律空白将随着《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而结束。昨天,我市举行了《条例》的首场立法工作座谈会。

  男生发朋友圈“自证”好心

  昨天,在座谈会开始之前,市人大领导一行前去江岸区新荣村客运站调研志愿者工作,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的大学生们正在这里义务引导旅客秩序、回答旅客咨询。

  被问及对即将出台的《条例》有何期待时,该校团委书记胡飞说:“希望能有法律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的好心不变味。

  她说,前不久,学校一名志愿者男生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一名老人晕倒,他想上前去扶,又有些顾虑,灵机一动,决定先拍张照片后扶起老人,待老人缓过来后他才离开,并将此事的过程图文并茂地发上朋友圈。

  胡飞说:“发朋友圈是一个保护自己的方式,但不是长效机制,出台法律才是根本。

  呼唤建立“志愿服务基金

  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万一磕了碰了,受伤了怎么办?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工作者尤小波提到,3年前,他们学校有一位志愿者男生出去从事志愿服务,在路上骑车时不幸出了车祸,右臂截肢。由于每一位学生入校时,都买有保险,男生的医疗费用通过这项保险承担了一些。

  尤小波建议,希望武汉也能参照见义勇为基金的模式,建立一个“志愿服务基金”,用于这种情况的应急救援。这一观点得到了在场不少团委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的认可。

  杜绝假借志愿服务牟利

  志愿服务本是公益行为,但不排除有些狡猾的商家利用志愿者组织为自己牟利。

  会上,江汉大学团委工作人员提到,有一次,武汉某大型会展中心举行一个车展,竟私下召集该校数十名学生志愿者前去免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是在地下停车场当临时的保安,引导车辆进出,“车展是一种商业行为,不排除主办方是为了利用志愿者的劳动节省支出,拿志愿者当廉价劳动力。”事后,学校对办理此事的校内工作人员提出批评。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有效建立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和深度化,出台一部法律非常有必要。目前,《条例》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接下来将会继续召开多次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朱华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