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期):武汉市突出重点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等

07.05.2015  21:15

武汉市突出重点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今年来,武汉市各区司法局结合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善借抓手,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一是以完善制度为抓手,促进规范管理。洪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依据新颁发的《武汉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社区服务时间和惩处规定,新增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规定。向辖区社区250名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手册》,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严格按照手册规定要求,详细记录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情况,并将其作为季度评议和年度鉴定的重要依据。

  二是以基地建设为抓手,增强矫正实效。武昌区司法局在已建设乐颐轩养老院、紫阳湖公园社区服务基地的基础上,推动沙湖公园社区矫正服务基地挂牌成立,并与市沙湖管理处就社区服务等事项签订了协议书。该社区矫正服务基地投入运行后,将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达到监外改造的目的。

  三是以素质教育为抓手,提升队伍能力。新洲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年”活动,要求中心组成员带头做讲座或辅导报告,扑下身子开展调研,形成有深度、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坚持“每月学法”,开设“法治大讲堂”,采取“个个上讲堂、人人当老师”轮流授课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精选《宪法》、《民法通则》、《律师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等共计40部涉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精研细学,并撰写一本学习笔记,完成一堂法治课教案。(武汉市司法局)


宜昌市启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年”活动

  今年,宜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在全市部署开展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着力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化、作品创造专业化、活动形式多样化、传播效应社会化、经验推广品牌化,助推“法治宜昌”建设。

  一是建设大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着力建成一批法治主题公园(广场)和法治文化街道、长廊、机关、小区、院落等不同类型的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命名活动,重点推动法治文化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企业和校园,分类别打造1个示范点。二是唱好重头戏。重点开展“送法进乡村(网格)”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作编排一批法治文艺节目深入乡村巡演。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举办法治书法、绘画、摄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深化“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开展首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等法治实践活动,组织编印大众化、通俗化的社区(农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三是构建新格局。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现有普法专栏、电视节目提档升级,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加强普法网站、微博、微信集群建设,实现各类媒体内容共享、互通共推,加快构建“媒体大联动、舆论广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格局。四是打造响品牌。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广“法治文化培根工程”、“法润宜都”、“法务导航”工程等典型经验,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亮点品牌。结合“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宣传展示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宜昌市司法局)


  简讯一:日前,黄石市司法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扩大了军人军属、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事项,并率先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黄石市司法局)


  简讯二:日前,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举办全省“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应用技能培训班,专门邀请了系统研发单位的专家进行现场授课、演示和答疑,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和司法所,以及省监狱管理局、省沙洋监狱局、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共77人参加培训学习。(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