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检察院荣获2013-2014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23.02.2016  15:56

      本网讯(通讯员  段雯  叶文成)2月19日下午,武汉市江岸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马泽江一行来到武汉市检察院,为该院授予“2013-2014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奖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卫宁代表市检察院领取奖牌。据了解,武汉市检察院自2006年起,连续1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和评定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在区、街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检察机关特点和工作实际,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的原则,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主要工作开展稳中有升。

  在争创工作强有力的推动下,该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先后获得全国首届“敬老文明号”称号、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省档案特级单位、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省“另案处理”专项活动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武汉市综治优胜单位、武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武汉市“巾帼文明岗”等。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