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安监局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2.02.2017  17:06

近年来,我市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依法治安方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网络基本形成,执法制度逐步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效果日益显现,行政执法工作中实现了“三零”:零复议、零诉讼、零追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介儒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管四处,并有2名干部专职从事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有领导、有责任部门、有具体工作人员。局长办公会每半年都会专题研究一次全系统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听取责任处室的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从2012年开始,我局连续五年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执法制度、能力、素质三项建设,制定了《武汉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武汉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武汉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武汉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0多个执法制度规范,基本建立了执法制度保障机制,做到了凡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

(三)大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执法人员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专业培训。一 经常性组织开展系统内执法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每年要集中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全系统执法专门培训,请省市专家讲解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文书专业知识。 二是 在全局开展了“每月学一法、每人讲一法”活动,每个干部每月至少要认真学习一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科级干部每年每人至少在局内讲课4次,副处级干部至少讲课2次,正处级干部至少讲课1次。三 制定了鼓励干部学习成才的政策,对系统内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和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目前,市局有28人、区局有65人已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四是 加强执法人员着装和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着装展示暨培训会,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市系统内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执法和着装纪律培训。今年我们借鉴了北京市安监局制定出台《北京市安监局执法监察人员礼仪规范》并拍摄成专题片的经验,正在着手拍摄一部规范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的指导片,目前正在进行后期制作中。

(四)认真开展权力清理工作。 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按照应放尽放、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目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17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项、行政备案事项3项、专项资金分配事项1项。通过清理,对各类行政权力做到心中有数、行使有规、违规有责。

(五)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制定了《武汉市安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廉洁性审查和备案,坚持三个必审,即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审、重大行政决策必审和规范性文件必审,从严把住政策关、法律关,确保了行政决策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积极探索构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一体的监管机制,将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批或验收的,严格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同时强化对许可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行政相对人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撤销原批准,对未依法取得审批或验收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严格处罚。

( 七)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 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以计划执法为主、“双随机、两公开”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为辅,实现执法常态化,做到“三个突出三个结合”,即突出高危行业企业、突出事故高发企业、突出直接监管企业,结合重点工作、结合重要时段、结合执法力量,有效的解决了检查任性、多层次重复执法等问题,提高了安监执法效能,推进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 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度,在全市条件成熟的150余个街道(乡镇)、园区开展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通过签订委托书的形式,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责令改正权、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权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权委托街乡镇行使,同时加强委托执法培训,近年来每年都组织开展全市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受训人员近1000人次。

(八)加大系统内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 大力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评查。近年来,我们每年都坚持开展全市安监系统案卷评查,制定了明晰的评查标准,并不断改进评查方式,从原来的专家评变为大家评,由系统内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具有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分组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现场打分、现场点评。既提高了公开性、公正性,又促进了学习交流。 二是 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对市局各业务处室和各区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文书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还将按照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要求,对市局业务处室和各区局行政执法工作逐项进行考核,并作为年度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是 开展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要求各区局实施对行政相对人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必需报我局备案审查。

(九)深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面向广大市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播放安全公益宣传片、开展微信知识竞赛、开设安全专栏等形式,大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基本保证了在媒体不间断有声音、有图像、有报道,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在全市掀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十)不断提高执法指导服务质量。 一是 加强法制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我们精心收集国家、省和外地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制信息,附上法律解读和查询地址,定期编制成《安全生产法制动态》,至今已编发17期。此外,每年编印一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汇编》,每辑收录当年新出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近百个,至今已编印5辑。编写了一本《武汉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收录了执法工作相关法规、文件、制度、流程图40多个。 二是 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聘请了一名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并制定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三是 推动执法装备建设。为市、区两级安监部门统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车辆和探测仪、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装备,大大提高了执法装备的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扎实有效的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态势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与兄弟地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 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与安全监管的需要不够适应,人少事多、素质低与要求高的矛盾突出。街(乡镇)安监站没有专项编制,人员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根本无法承担繁重的任务,加之压力大、责任大,导致队伍不稳定。一些社区、村安全协管员没有到位,制约了执法工作。

二是 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由于联动机制不健全,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难形成监管合力,导致有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三是 少数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如对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有的减少执法程序,不依法告知相对人义务和救济权利;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不规范等。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按责定岗,定岗到人。做到执法工作各流程环节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转流畅,和谐统一。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基础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批复的执法计划,抓住监管重点,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台帐建设,全面反映执法的全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继续举办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系统讲解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执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证据收集与保存、执法流程系统完善等内容,有效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外部监督机制。 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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