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获批

07.01.2019  11:51

        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915号),标志着武汉市第四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正式获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为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根据建设方案,获批项目总长198.4 公里,到2024 年,形成14 条线路运营、总长606 公里的轨道网。12号线工程自武昌火车站至武昌火车站(环线),线路长59.9公里,设车站37 座。6号线二期工程自金银湖至富民南路,线路长7 公里,设车站5 座。8号线三期工程自野芷湖至黄家湖,线路长4.9 公里,设车站2座。11号线三期工程分为三段实施,其中武昌段首开段自武昌火车站至白沙洲,线路长4 公里,设车站2 座;新汉阳火车站段自黄金口至新汉阳火车站,线路长2.2 公里,设车站2 座;葛店段自左岭至葛店南,线路长3.7 公里,设车站1 座。7号线北延线工程(前川线)自马池路至黄陂广场,线路长33.6公里,设车站9 座。16号线工程自国博中心至周家河,线路长32.3 公里,设车站12 座。19号线工程自武汉火车站至高新二路,线路长20.6 公里,设车站6 座。新港线工程自工业四路至桃桥湖,线路长30.2 公里,设车站11 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