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秀,不一样的舞台——2015年度武汉市优秀公诉人评选之论辩对抗赛激情开赛

07.09.2015  22:29

 

辩论现场 摄影 刘明

  本报讯(通讯员  周晶晶 张婷)9月2日上午,一场激烈的论辩对抗赛在武汉市检察院四楼多功能厅拉开战幕。这是2015年度武汉市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为激烈、对抗性最强、最具观赏性的环节。 

对抗演讲 摄影 刘明

  当代中国应不应当废除死刑?虐待罪应不应该从亲告罪中除名?文明能不能用法律来规范?比赛一开始,6位选手分别围绕上述3个热门法律实事议题分成正反两方,展开一对一的对抗演讲。   

辩论现场 摄影 于松平

  紧接着,十场辩论赛轮番上演,同样是一对一的单人对抗形式。20名选手围绕一起真实案例,即一名通过逼迫手段帮助村民获取建筑工程包工合同的村支书是否构成犯罪展开激辩。台上选手的你来我往,言辞中体现出的智慧、机智、幽默、自信,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和喝彩。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康均心点评 摄影 于松平 

  “一盘法律大餐,一场充满智慧的盛宴。”评委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康均心在观看了整个比赛后,发出这样的感慨。康均心评价,此次论辩赛选题前沿,关注社会热点、聚焦法律难点;案例选材精,关乎法律价值,给予了选手发挥空间;比赛充分展现了检察官较高的人文素养、法律操守,以及扎实的法律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样担当评委的著名表演艺术家鄢继烈、武汉大学哲学院教授苏德超,也分别从语言的运用和辩论的技巧上对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了点评,并给与高度肯定。 

  据了解,今年6月,武汉市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正式启动。通知下发后,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响应,除82位来自公诉部门的干警报名参赛外,还有17位非公诉部门干警参加竞技。根据方案,评选分工作实绩考察、论文写作、笔试、公诉业务答辩、论辩对抗赛五个项目、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前四项内容进行评比,从中选出26名候选人,参与第二阶段,即9月2日的论辩对抗赛。

获奖选手与颁奖领导、评委合影 摄影 于松平   

  所有比赛项目完结后,根据综合成绩,武汉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陈卫宁宣读了评比结果:廖咏等十名同志获得“十佳公诉人”称号,闵茜等5名同志获得“优秀公诉人”称号,朱明等5名同志获得“公诉标兵”称号,周婧等6名同志获得“公诉新秀”称号。江夏、江汉、硚口区检察院获得“组织奖”。另有多名同志分别获得优秀论文、优秀起诉书、优秀抗诉书、优秀审查报告、优秀参与奖等奖项。 

  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骏介绍,多年来,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一直是武汉公诉人最高级别的竞技舞台。“但与往届相比,这次是不一样的秀,不一样的舞台。”孙光骏说,现阶段,司法改革工作正在武汉紧锣密鼓的推进,在这个大背景下举办此次评选活动,旨在适应改革对检察官精英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为检察官的发展提供一个交流与展示的平台。因此,今年的评选较以往规模更大、赛制更为复杂、内容更为多样。 

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骏接受媒体采访 摄影 刘明

  今年8月20日,武汉市司改后首批进入员额的检察官进行了集体宣誓。员额制究竟对检察官提出了哪些更高要求?面对记者提问,孙光骏回答:“员额制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在今后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对自己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终身负责。” 

  孙光骏认为,要真正落实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公诉人要努力做到曹建明检察长对出庭公诉工作提出的以下四项要求: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避免了庭审走过场,所有的证据都要在法庭上出示、所有的非法证据都要毫无例外排除,这对我们公诉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对公诉队伍的培养,适应新形势对他们的要求,他们的素质才能不断得到提升,才能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对他们的最高要求:维护公平正义。”孙光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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