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已执行契税营业税新政 交易市场平稳

24.02.2016  11:12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市已经开始执行新的契税及营业税新政,各区房管交易窗口已统一按照新政执行。

据介绍,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出台后,该局积极会同市地税局立即制定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确定了执行标准和实施细则,调整完善房地产交易系统,并及时通知到各区房管交易窗口。昨日,各区房管交易窗口已统一按照新政策执行,整个市场保持平稳有序,没有出现较大波动。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的房地产市场消费持续旺盛、价格稳中有升、库存合理,发展态势良好。此次政策调整,一是国家关注民生的体现,切实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力度,减轻了购房成本,提高了支付能力。二是促进住房消费,特别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鼓励居民“卖旧买新”、“卖小买大”,改善居住条件。三是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覆盖面,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使更多的居民家庭能够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