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内将禁乞讨卖艺发宣传品 拟禁止站内募捐

15.11.2014  12:00

图为:武汉市民乘地铁前通过安检

楚天金报讯 记者邬红波 通讯员周凯 实习生陈珍

乞讨人员、吉他歌手、拾荒者、醉汉、自行车……武汉地铁有可能全部说“NO”。昨日,《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征求意见,明确了各单位和乘客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鉴于有安全事故是由乘客的不当行为引起的,意见稿对乘客行为作出规定。如禁止在扶梯上推拉、嬉戏打闹、逆行、探出扶手栏杆;禁止乞讨、卖艺、拾荒、募捐、发放各类宣传品;禁止赤脚、赤膊者、无健康成人陪同的醉酒者进站、乘车等。乘客如违反规定,影响安全秩序的,由运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若市民有修改意见,可于25日前来函提交相关建议。邮寄地址: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邮编:430014。

■焦点一

乞讨者会影响地铁安全吗?

办法》起草方、武汉市交委有关人士表示,此项条款是对去年实施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细化,目的是为了让广大乘客有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避免可控制的不愉快因素。去年,《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的“禁食令”和禁止宠物上地铁曾引起广泛关注。

武汉市交委法规处人士表示,“事实上,有不少市民对乞讨行为、特别是强讨恶要等行为很反感,不仅破坏了乘车秩序,更影响乘客通行和疏散。”该人士说,如果在征求意见中,市民对此有意见,《办法》亦可修改。武汉市地铁集团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已有专门的巡查队,对地铁卖艺者、乞讨者进行劝阻。

■焦点二

站内不让流浪艺人卖唱?

条例》曾规定,地铁站不得表演歌舞。此次,《办法》再次重申,禁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卖艺。《办法》起草人士认为,卖艺更多是商业行为,有杂耍、耍猴的直接影响乘车秩序,有些流浪歌手卖艺后也会伸手要钱,不能给市民带来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昨日,记者在地铁站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多数市民认为,地铁是公众交通的地方,安全是第一位,不应该让大量卖艺者涌进来,应给公众一个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也有一些年轻大学生表示,地铁站卖唱,对文艺青年来说,是独特的文化,是地铁站一道浪漫的风景线,建议规范管理,包括场所和时间均有所限制。

■焦点三

醉汉无健康成人陪同禁乘车?

办法》还规定,禁止赤脚、赤膊者、无健康成人陪同的醉酒者进站、乘车。也许你在地铁上会遇到尴尬一幕:醉汉在车厢里呕吐,或者熏人的酒味难闻不已。

醉汉”能不能乘地铁?记者随机采访的市民中,有70%的人认为,喝醉酒的乘客会影响到他人,应该有人陪同才能乘地铁,否则就应打车回家。不过,也有一些男性市民认为,醉酒程度很难界定,如果是微醺,神志清醒的情况下,还是不应该剥夺他乘车的权利。“尤其是高峰期,的士也不好打”。

■焦点四

募捐、发宣传品同样被禁止

昨日下午,记者在地铁4号线东亭站随机采访的市民中,超过九成的市民赞同禁止地铁站内发宣传品,禁止募捐。

市民们认为,地铁内散发小广告,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市民陈女士认为,募捐虽是公益事业,但也给人压力。“搭乘地铁的人毕竟都不那么富裕,箱子伸过来,捐也不好,不捐也不好。”还有一些市民对募捐表示“不信任”,“不知道公益组织是真是假,谁知道是不是借着公益的名号欺骗公众?